关于给予谢伟文等3名同学退学处理的公告
时间:
2025/10/28
根据《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条例》(湘农东方〔2025〕7号)第二章第六条和第三章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经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,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,给予谢伟文等3名同学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退学处理(见附件)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经过30日即视为将退学处理决定书已送达。
本人如对以上处理决定有异议的,可依据《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学生申诉办法》(湘农东方〔2017〕20号),在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,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如未在申诉期内提出申诉,学校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受理。
特此公告。
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
2025年10月28日
附件: 2025年秋季学期超过最长学习年限退学学生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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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学号 |
姓名 |
专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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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201941903224 |
谢伟文 |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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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201941914115 |
刘少奇 |
食品科学与工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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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201941901301 |
蒋森炜 |
法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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